根据《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》(苏商规﹝2023﹞1号)和《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新一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商流通函﹝2023﹞982号)要求 ,我市开展了新一批“江苏老字号”遴选推荐工作。经各区商务部门组织、企业申报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,现对拟向省商务厅推荐企业名单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:2023年11月27日-12月8日。公示期间,接受社会监督,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。联系电话:025-68788460(驻局纪检监察组)、025- 68539612(机关纪委)、025-68539396(流通处)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过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 :南京市“江苏老字号”推荐名单 汇总表
南京市商务局
2023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