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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商务局关于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拟推荐企业的公示

根据《江苏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》(苏商规﹝2023﹞1号)和《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江苏老字号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商流通函〔2025〕543号)要求,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江苏老字号遴选推荐工作。经各区商务部门组织、企业申报,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拟推荐南京水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申报第四批江苏老字号。待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商务厅。

现将拟推荐企业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企业名单持有异议的,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南京市商务局反映。异议人为企业的,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;异议人为个人的,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。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,请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南京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(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号,邮编210004),逾期不予受理。受理电话:025-68539396。

   


附件南京市第四批“江苏老字号”推荐名单.doc





南京市商务局  2025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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