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根据《江苏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
现将复核结果建议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,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市商务局反映。异议人为企业的,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;异议人为个人的,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。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4日,请于10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南京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(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48号,邮编210004),逾期不予受理。受理电话:025-68539396。
附件:南京市“附条件通过”的“江苏老字号”企业复核建议汇总表
南京市商务局
2025年10月13日
